巢湖市院开展风险评估专项检察

29.05.2015  18:17

巢湖市检察院日前对巢湖市看守所在押人员风险评估情况进行专项检察,对在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向该所发出检察建议。

在押人员风险评估是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在押人员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而开展的。看守所根据在押人员的身体状况、涉嫌犯罪性质、现实表现、心理状况等,确定在押人员的风险级别(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并使用红色、橙色、蓝色三种颜色的识别服加以区分,按风险级别实行分级处置、分类管理。经巢湖市看守所评估,该所现有重大风险5人,较大风险25人,其余均为一般风险。

检察人员通过检察发现,该所在押人员风险评估工作虽开展得较好,但仍存在个别在押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评估、个别在押人员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按照规定进行风险等级变更等问题。遂依法向巢湖市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及时进行整改。 (陈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