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27.04.2016  16:53

            为深入了解巢湖市敬老院建设管理情况,进一步推动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巢湖市民政局有关人员2-3月份,通过实地查看、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市12个乡镇敬老院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敬老院28所,在院五保对象1267人,管理人员128人。1986年,民政部要求每个乡镇建一所敬老院,我市实现了全覆盖,基本满足了农村五保对象的养老需求。通过30年建设,特别是2007年以来,敬老院建设纳入了民生工程,我市敬老院建设进入快车道,尤其烔炀中心敬老院、夏阁第三敬老院、黄麓镇建麓敬老院、中旱镇中心敬老院等,按全新的标准设计、建设。敬老院的管理制度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完善。院民生活水准从开始的年人均1000多元,上涨到现在的8000余元。

    1、财政供给,全力保障。目前,五保供养经费已经全部纳入省、市财政预算。为了从机制上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合肥市民政局明确要求,所有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且转户的五保对象(1000人)全额享受城市低保,每人每月690元(其中分类施保每人每月200元),同时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要求,每年每人水、电、煤、基础设施维修等补助费600元,由市、乡镇两级财政按7:3分担。

  2、加大投入,改善硬件。2007年以来,省市财政先后投入1820.9万元,其中省补1140万元、市配套 680.9万元,乡镇自筹560万元,对全市所有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增床位数1835张,敬老院硬件建设水平有了很大改观。

  3、创新管理,提升服务。依据《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文件精神,我市对农村敬老院按星级进行分类指导管理。星级敬老院是根据敬老院的组织保障、基础设施、供养服务、内部管理等综合条件,用星级表示敬老院的等级。目前,全市达到二星级敬老院标准的4所,一星级24所。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各敬老院制定了《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膳食管理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院民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各个管理和服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力求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以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为目标,加强工作人员同供养对象之间的交流,强化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力量薄弱,医养结合模式亟待建立。敬老院管理人员大多是村两委退下来的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月工资高的1600元,低的1000元,且不买“五险”。工作累、责任大、待遇低,招不来、留不住人才。全市敬老院管理人员128人,具体服务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之比远远不足1:10,对供养人员的衣食住等大量服务管理工作只能疲于应付,直接导致管理水平下降。我市目前除在栏杆集镇赵柳敬老院、烔炀镇中心敬老院建设了“特护区”,能给五保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护理等服务外,其他院基本都达不到小病不出院。

          2、公开意识淡化,财务管理制度亟待加强。部分敬老院的支出和收入未按文件要求,日清月结,做到每笔支出和收入公开、每天的菜金公开、每月的财务公开,甚至有的敬老院未成立理财监督小组,或者有理财小组但名存实亡。2015年,全市敬老院供养人员生活和管理经费结余635万元,在检查中,发现有的乡镇未坚持专款专用,存在挪用现象。

          3、消防设备老旧,安全隐患亟待排除。大多数敬老院由于建设时间较久,建筑耐火等级差,走廊及屋内顶部普遍采用可燃材料;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乱拉乱接;部分敬老院使用大灶,堆放大量木材,有的室内抽烟、使用蚊香等,存在火灾隐患。缺少消防车道和水源,未设置室外消火栓,没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仅配置了灭火器,且配备数量不足、存在损坏和过期现象。部分敬老院无消防管理制度,责任不明确,即使有,也是流于形式。管理人员和院民大多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旦发生火灾,自身安全都难以保证,更遑论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4、配套建设缺乏,服务水平亟待提高。仍存在危房或不适宜居住用房,如柘皋镇板桥敬老院、夏阁镇西峰敬老院、槐林镇第一敬老院、银屏镇银屏敬老院等。或排水不畅、或房屋老旧,已不适合五保对象居住。多数敬老院未建有洗衣房、娱乐室、阅览室、洗澡间、心理疏导室(一房四室)等配套服务实施,老人们的精神、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建立一支素质高、服务好的五保供养工作队伍,公开招聘管理和服务人员,挑选那些有责任心、耐心、爱心的人员从事敬老院工作,切实解决好敬老院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相关政策落实其养老、医疗等福利待遇,消除后顾之忧,促使其安心工作。定期对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促进五保供养管理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

          2、完善基础配套,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各乡镇对照星级敬老院标准,加大投入,按要求建设“一房四室”,争创二星、三星级敬老院。合理安排敬老院升级改造经费,将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今年民政部门在福彩公益金预算中,列支120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其中40万元用于烔炀中心敬老院、栏杆赵柳敬老院特护区建设)。根据合肥市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15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有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各乡镇要加强同卫计委联系,在村卫生室建设中,充分考虑乡镇敬老院医疗、护理需求,整合资源,充分利用。

          3、强化内部管理,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明确守土有责,细化工作目标,加强对敬老院的监管,确保在敬老院的管理中不出现任何漏洞。对危房、老化线路、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加大改造力度,合理添加消防器材,以乡镇为单位,向市消防大队提出申请,将敬老院建设为消防合格单位。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成立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定时公开院财务,让老人放心、安心、舒心。

          4、转变养老理念,鼓励社会力量进入。社会养老服务既是涉及千家万户幸福安康的大事,也是时代对民政工作的客观要求,要加快“四个转变”:即养老服务主体由政府向政府与社会力量相结合转变,养老体系内涵由单一机构养老向居家养老、社会养老与机构养老相衔接转变,养老服务内容由单纯的生活照料向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等系列服务转变,养老服务对象由传统的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向全体老年人转变,开展面向全社会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养老机构承包敬老院,使敬老院进入市场化,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四、下一步需开展的工作

          1、落实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市民政局联合市人社局出台《乡镇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员的条件、录用方式、工资报酬及相应的职责。乡镇网上公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按1:10比例落实。

          2、争创星级敬老院。市民政局转发《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文件,在全市开展星级敬老院争创工作。

          3、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在栏杆、烔炀敬老院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15号)文件要求,协调卫计委在各敬老院建立特护区,全面推进敬老院“医养结合”工作。

          4、严格专项经费支出。坚持敬老院经费专款专用,4月份民政部门联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市敬老院经费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该项资金规范运作。

          5、通过消防验收。督促各乡镇向市消防大队申请,对敬老院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根据消防验收情况,补缺补差、整改到位,争取28所敬老院一次性成为消防合格单位。

          6、试点代养工作。在有条件的敬老院探索开展对社会老人的代养工作,参照社会养老机构的标准,根据老人的自理能力,进行合理收费。


上报单位:巢湖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李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