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巡察淮北法院司法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02.03.2017  23:02
 

  安徽法院网讯    2月27日下午,省高院副厅级巡视员李忠好带领巡察组,对淮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巡察,与淮北两级法院相关人员座谈交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主持汇报座谈会。

  2016年,全市法院牢牢把握法官员额制在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严格按照省高院核定的比例要求,采取“考试+考核”方式遴选155名员额法官,过渡期首批法官遴选工作圆满成。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工作重点,扎实推动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落实员额制改革工作任务,激发工作新活力。落实人员分类定岗定责,高效完成审判团队组建,深入推进院领导办案,各类人员到岗到位、各司其职。二是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催生办案新动能。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回归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审委会讨论案件同比下降51.1%。设立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认定事实证据和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咨询和指导意见,使未进入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质量得到切实保障。突出办案主体地位,积极推动法官、合议庭独立办案,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三是细化跟进相关配套举措,焕发工作新面貌。明确权限规范审判权力科学运行,对院庭长、合议庭、法官的权力实行清单式管理,努力实现权责利相统一。加强协作确保审判团队良性运转,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其他人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以扁平化、精细化管理实现最佳审判质效。强化履职保障解除干警后顾之忧,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

  巡察组在听取汇报、深入交流座谈后,对淮北法院司改工作进展和成效予以肯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和释明。李忠好表示,对中基层法院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司法辅助人员严重短缺等困难和问题,巡察组将及时向省高院党组反馈,努力推动完善解决,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