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签发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19.10.2016  12:12

  近日,岳西县法院、县妇联受理一起家暴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被告对其施加家庭暴力的证据材料,并向法院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岳西县法院、县妇联根据申请立即对事实展开调查,同时进行矛盾纠纷调解。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岳西县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作出岳西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并送达被告,告知其保护令期限内禁止事项为: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原告及其相关近亲属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保护了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