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民政:“十二五”民生工程“心”看点

08.01.2016  10:48

      “十二五”期间,岳西民政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总体原则实施各项民生工程,为困难群众的生活织就了一张“保障网”,让民生工程政策深入人心。

      一、农村低保动态管理逐步规范。“十二五”期间,农村低保累计保障对象达123191人次,兑现农村低保资金1.756亿元;保障标准由2010年的1000元/人·年提高至2015年的2400元/人·年,人均补差标准由73.42元/人·月提高到145元/人·月,增幅达97.5%;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复查复核进一步加强,动态调整形成常态。

        二、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县政府出台五保供养地方配套文件,年均五保供养人数稳定在5481人。五保供养落实主体责任,签订供养协议,完善供养工作运行机制,集中供养率达42.6%;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标准由2010年的集中供养1776元/人·年、分散供养1443元/人·年分别提高至3600元/人·年、2520元/人·年,累计兑现供养资金6871.34万元;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医疗政策得到落实。

        三、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全面提高。“十二五”期间,累计救助人数(含资助参保参合人数)达20.28万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含参保参合资金)4053.3万元;多次修订完善《岳西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医疗救助病种扩大、救助比例提高、救助门槛降低,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同步实施,“一站式”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岳西医疗救助工作多次在全国、全省医疗救助工作会议上交流。

        四、农村敬老院建管力度加强。“十二五”期间,新建农村敬老院22所,新增床位1610张,集中供养能力达70%以上,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2013年县政府投入资金1400万元,改造五保户危房700户;先后出台了《岳西县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岳西县民生工程农村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岳西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岳西县农村敬老院院长选聘办法》、《岳西县农村敬老院示范院创建实施方案》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建立敬老院固定资产台帐和财务集中帐户,农村敬老院工作运作规范、管理能力显著加强。

        五、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开展有序。“十二五”期间,累计救助孤儿138名,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330万元;2014年,岳西县救助管理站正式运行,机构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挂靠岳西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安排工作人员3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09人次,支付救助资金179万元。

        六、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成效显著。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2年以来,累计农房投保对象191629户,支付参保资金306.56万元,参保率实现100%。截止2015年12月底,核定理赔对象696户,支付理赔资金200.3万元,户最高保险理赔金达2万元。保险理赔金支出占保险费比例达65.3%,据省统计,在试点县中,岳西保险理赔效果位居前列。

        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兴未艾。促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015年岳西申报5家企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计划建设床位数达1万张以上,已有3家企业争取到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共计3800万元。鼓励社区养老机构建设,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7个,投入资金301万元。天堂湖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养老模式运作成功,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试点效果明显,高龄津贴政策全面兑现,全方位、多层面、广覆盖的城乡一体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上报单位:岳西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