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原蚌埠市建管局副局长涉嫌贪污受贿被公诉

31.10.2014  18:28

本报讯(记者 陈艳春)受单位委派代表下属两事业单位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与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串通,通过虚增购买价格,将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近日,蚌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原市建筑管理局副局长周某提起公诉。

今年60岁的周某原在市建筑管理局担任副局长一职。1998年,市建筑管理局下属两事业单位,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前进路一处一层商业用房及二层办公用房。建管局委派时任副局长的周某办理购房事宜。在购房过程中周某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串通,将两单位欲购买的一层商业用房分割为两间。1999年10月26日,周某以其妹妹的名义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其中一间面积为25.65㎡的商业用房买卖合同。1999年11月24日,周某代表两单位与该公司签订一层商业用房和二层办公用房的买卖合同,通过虚增两单位购买价格,将本该由自己付款的25.65㎡商业用房变成了由两单位支付。2000年6月1日,该公司利用两单位的购房款为周某开具发票 153900元,支付办证费用7831元,周某取得了25.65㎡商业用房的产权证。经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商业用房当时价值11万余元。后该商业用房出租,所得收益由周某占有。

案发后,周某已退回利用两单位公款购买的25.65㎡商业用房及出租收益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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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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