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一岁半男娃下体被人用烟头烫伤 伤口有18处

13.04.201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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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 www.ahwang.cn )讯   马女士在蒙城县马集镇神话KTV 打工。因家里没人,她将一岁半的儿子带至KTV,边上班边照顾。4 月4 日清晨,马女士给儿子换尿布时,发现他的下体被人用烟头烫伤,伤口有十几处,并出现化脓症状。是谁对一岁半的孩子下如此毒手?当地警方已立案调查。

孩子下体惊现18 处烫伤

据马女士介绍,她跟KTV 老板娘是在北京打工时认识的,关系很好,平日以姐妹相称。在这位姐姐的牵线下,马女士嫁到了蒙城。

老板娘的KTV 开业后,马女士过来帮忙打扫卫生。由于KTV 经常营业到凌晨,马女士吃住都在店里。“平时老板娘忙里忙外,老板带他家孙女。碰到忙的时候,老板也帮忙照看我家宝宝。”

4 月3 日晚饭时,老板王某某喝了点酒。饭后,马女士的宝宝被王某某带到二楼房间睡觉。深夜,马女士收拾完包厢,到老板房间抱回儿子。

第二天清晨,马女士给儿子换尿布时,猛然发现孩子下体被烟头烫伤多处。惊慌失措的马女士立即把儿子送到医院救治。在医院,马女士数了一下,发现儿子下体有18 处伤口。医生检查后抹了药膏,表示暂时没有大碍。

不过,孩子一到晚上就哭得厉害,只让妈妈一个人抱。

当地法医正在鉴定伤情

“出事前孩子一直是给老板带的。”气愤的马女士将事情告诉了老板娘,老板娘当即质问丈夫怎么回事。不过,老板王某某称自己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干出这种事儿。”事发前一晚和宝宝一起睡觉的还有老板的儿子,但他也称自己不知道咋回事。

昨日,记者联系上KTV老板王某某。“这件事是在我店里发生的,但不是我做的。”王某某说,孩子睡觉前都是好好的,马女士半夜将孩子抱走了,后来他听到孩子哭声。

KTV 老板娘告诉记者,她相信丈夫说的话,“我老公也疼她儿子,不可能做出这种事。”老板娘说,当时二楼还住了几个客人,她也想把事情搞清楚。

昨日下午,当地法医对孩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记者从蒙城县公安局马集派出所得知,警方对此事已立案调查。“马女士是在事发后四五天才报案的,现在还在调查,结果没出来。”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宛婧

□短评: 让“虐童”受到应有的惩罚

被人用烟头烫伤下体,且伤口达18 处。如此遭遇发生在一岁半的男娃身上,让人不寒而栗。近年来,国内虐童案件频发,如何保护孩子权益成为社会焦点。由于我国目前只有虐待罪,没有“虐童罪”,且虐待罪限定在家庭生活成员之间,量刑较轻,因此对孩子的权利保护,还有些苍白乏力。

对此,一些法学专家建议应该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因为目前的虐待罪没有区分受害对象,而对儿童的虐待,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增设“虐童罪”显得很有必要。一方面,虐童罪不能限定在家庭成员之间,而应扩大到所有虐童行为;另一方面,要提高虐童罪的量刑,加大对虐童罪行的惩处。

在儿童权益保护中,家庭保护也十分必要。爸爸妈妈们要教孩子学会大声呼救,要会勇敢说“不”。日常生活中,爸爸妈妈们要与孩子经常交流沟通,让他们说出内心的想法。这样一旦他们遭遇骚扰,会及时告诉爸爸妈妈,也让坏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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