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场砍竹闹纠纷 民警妥调促和谐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是互帮互助、共同致富的和谐关系,实不该为了一些小事而产生矛盾、恶语相向。近日,黄山市歙县王村森林派出所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山场界线不明而产生的砍竹纠纷,促进当地群众和谐共同发展。
2月27日,王村森林派出所接到当事人报警,称其在歙县王村镇横联村呈田汪坑组本户所管理的山场内大量竹子被别人砍倒运走了,在已经寻求村干部调解无果后,要求派出所出面调查处理。民警立即会同王村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及横联村村委干部前往了解情况,并展开调查。
通过走访附近村民及举报人郑某的口述,民警了解到本村的80多岁老人汪某确实在郑某举报的山场砍了一些竹子,现已搬运下山堆在路边,但是汪某所管理的山场与郑某搭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尚不明确。为了调查清楚事件真相,民警要求双方当事人汪某与郑某前往砍伐现场进行指认,但是在采伐山场上,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砍伐竹子的山场是己方管理的。因为在没有明显界线,没有明确书证作为参考,且涉案山场面积不大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在同林业站工作人员及当地村干部商议后,对当事双方做出将采伐山场一分为二,两户各占一半的,所采伐竹子也平均分配的调解协议。
通过沟通,举报人郑某爽快的答应了调解协议,只要求汪某以后不要在砍她家山场的竹子就可以了。可是汪某却坚持己见,认为山场就是他管理的,竹子也不会分给郑某,民警只好耐心的做着汪某的工作,从道理、法律、情感多方面入手,加上村干部、乡亲们的劝说,汪某终于在思想上有了一定感触,这时民警想起在汪某家中时还看到,他家堂前还挂着两张80年代时获得的植树造林先进个人的奖状,遂从此入手,让汪某认识自己的采伐竹子行为确有不妥之处,同意与郑某达成和解,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最后在民警和当地村民的帮助下,郑某将一半竹子运回家中,民警还嘱咐林业站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尽快将两户山场确定实界,防止砍错的情况再次发生,至此一起纠纷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