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坚持“四严格” 扎实推进农村低保民生工程
蜀山区多措并举,创新方法,坚持“四严格”,扎实推进农村乡低保审核工作,确保农村低保民生工程公开、公平、公正落实,让困难群众快受益、早受益。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 严格按照《蜀山区2015年度城乡低保审核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属地管理、动态管理、突出重点、分类施保的原则进行,在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进一步落实镇、街、园,社区、村(居)两级工作责任,确保核查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严格把关审核。 坚持收入核算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把好评审第一关。村(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及生活状况等进行入户调查,入户率100%,并组织村(居)进行民主评议,每村(居)至少有15人参加评议工作。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由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民警、村(居)民小组组长、联系村(居)干部、群众代表等共同组成,同时,辖区内所有群众均可到会参加旁听。切实把好低保入口关,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
三是严格信息公示。 对申请对象,入户调查收入情况及低保对象补助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人数及姓名、家庭月人均收入、拟定保障类别、补差金额等相关内容,公示张贴到每个村(居)民小组。社区受理村(居)民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对于群众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
四是严格动态管理。 在全面摸底调查过程中,对家庭收入明显超过低保标准的对象停止其享受低保待遇;对生活好转的对象立即调整享受类别,降低补助标准;同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王英 筱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