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22.11.2016  19:36

 

截至11月17日,宣城市已审批办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3234件,提前完成省厅下达的全年3224件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任务。 一是 扩大范围。将生效裁决(调解)的申请执行、民事和行政案件的申诉代理以及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五保、低保等特殊困难人群不再作具体事项限制,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 二是 优化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月“活动,规范服务行为,丰富服务内涵,简化经济困难证明手续,提高受理、审批效率,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 加强协调。主动联系协调人社、妇联、残联、军队等部门,开展法律援助专项维权宣传活动,切实做好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联合公检法机关出台《加强刑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 四是 提高保障。落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经费,加强经费支出使用管理。制定《宣城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大幅度提高办案、值班补贴标准,进一步调动社会律师等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 五是 广泛宣传。积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交车载视频等以及专项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申请条件、程序及典型案例等,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六是 强化督导。通过内网系统随机抽查、实地督察、月度通报等方式,对各地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问题进行全面收集,给予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推动各地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宣城市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