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局召开全市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

27.06.2014  10:41

              芜湖市国税局召开全市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超同志作重要讲话

                    徐勤副局长宣布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若干纪律

叶文华副局长宣布市局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任免决定,以及部分人员交流调整划转名单

 

6月25日,芜湖市国税局召开全市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宣布部分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情况。市局领导,各县国税局局长、分管税收征管及人事工作副局长,市局各处、室、局班子成员,市局纳税服务局、税源管理局、稽查局各科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超同志作了题为《团结拼搏 扎实苦干 奋力打造税收征管模式升级版》的重要讲话。陈局长指出,在当前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芜湖国税继续发挥征管改革引领示范作用的必然要求,是更好服务纳税人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力加强基层建设的必然要求。
    陈局长在讲话中明确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即根据省局党组批复我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主要精神,在保持现有机构和人员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调整现行纳税服务、税源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完善纳税评估,优化纳税服务。一是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依据省局相关工作要求,调整纳税服务局、税源管理局的工作职责。二是根据各单位职责调整情况,在市局其他各处室内设机构保持不变的基础上,重点优化四个局的内设机构。三是根据人员调配与职责调整相衔接、管理力量与担负任务相匹配、整建制调整与岗位需求相兼顾的原则,市局领导不再兼任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适度、合理地调整部分人员工作岗位。四是各县国税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部署,比照市局调整内容,同步调整所属纳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陈局长强调,这次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全体税务人员必须发扬勇于担当和“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抓好任务落实,坚决完成省局党组交给我们的改革重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增强改革合力。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广大纳税人和各级党政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抓好业务衔接。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业务工作衔接方案,确保新模式于7月1日起顺利运行。新模式运转后,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工作规程、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系统操作培训。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涉及到工作职责调整的各相关单位要迅速转变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新模式下的工作思路,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建立健全相关协调处置机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密切跟踪新模式运行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做到边完善、边总结、边整改、边提高。四是严肃工作纪律。这次改革中涉及工作岗位调整的人员,要坚决服从市局党组安排,在27日前到新岗位报到。对职能调整后遇到的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矛盾,要正确对待、科学分析、及时处置。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
    会上,陈局长还对做好下半年的几项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开展群教活动,确保“四风”问题有效解决。要继续抓好学习,以更高标准找准“四风”问题,全面开展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从严开展督导,做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的各项工作。二是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今年税收收入任务圆满完成。要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牢固树立税收“分厘”意识,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税收政策。要科学统筹组织收入工作,加强税收分析工作,在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分析领域打造芜湖特色的“拳头产品”。要认真研究新的征管模式下,抓组织收入的有效措施和方法,确保组织收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推进基层建设,确保“五项建设”取得实效。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谈心交心,重点解决和纠正少数税务人员对加强基层建设的错误思想认识,从软、硬件建设入手,有的放矢地加强“五项”建设。要结合正在实施的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干部回避等制度办法,分步开展人员交流轮岗,广泛听取一线税务人员的意见建议,提升全局基层建设各项工作在全省国税系统的站位。四是推行绩效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市局绩效办要根据总局、省局2.0版绩效指标,结合部分单位职能调整情况,及时修订指标体系;要认真研究个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落实省局制定的具体措施,确保个人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实施。其他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新修订的指标体系,分解各部门考核指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
    会上,徐勤副局长宣布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若干纪律,叶文华副局长宣布了市局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任免决定,以及部分人员交流调整划转名单。

文:韩 明  图:陶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