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程序简化[安徽日报]
12.01.2015 11:0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本报讯(通讯员 彭继友 记者 李晓群) 为了几千元甚至几百元的遗产,以往所有的继承人都要一起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费时又费力。记者1月8日从省司法厅了解到,省公证协会近日下发《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办理2万元以下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申请办理皆可,办理效率将大大提高。
根据《意见》规定,小额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的储蓄、基金、股票、有价证券、养老金、公积金、工资、企业年金补贴、金融产品及其它动产。申请人必须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以及财产凭证等材料。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继承纠纷,申请人还需在公证员面前签署书面承诺:其领取遗产后,负有保管责任并及时通知其他合法继承人进行分割,如侵占、损毁、擅自处分遗产,由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财产保管单位和公证机构无关。程序的简化会让办理时间大大缩短,《意见》要求,公证机构一般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要出具公证书,每件统一按200元收取公证费。
稿件来源:2015年1月12日安徽日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2.01.2015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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