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小长假全省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08.04.2018  09:52
  时值春草绿,又是清明节。小长假期间,全省公安机关针对群众祭扫、踏青活动叠加,人流车流密集等特点,提前部署、精心组织,广大公安民警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全力维护好社会治安稳定,确保群众平安祭扫、安全出行。截止4月7日20时,清明小长假期间全省社会平安稳定,道路保持安全畅通,59场大型活动安全顺利,旅游景区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事件,全省接报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31.1%和12.2%。
  全省公安机关强化社会面安全管控,力保治安秩序平稳。节日期间,保持强有力勤务,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防控力量,持续加强110接处警工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各类警情。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日均出动巡防警力2.4万余人次,全省110报警服务台日均接报警4.4万余起。
  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聚焦防事故、攻坚闯难关、传统加科技、忠诚保平安”主题创建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执法监督管理。在严查严管无牌无证驾驶、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平台向驾驶人和社会公众发布交通安全提醒。节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城市主要干道交通秩序良好,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确保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联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等为重点,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省公安消防部队组成230余个检查组,检查1400余家社会单位,发现整改火灾隐患1600余处,对全省140个祭扫焚烧重点场所,部署专门力量严密看护。清明节期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出动警力2100余人次,营救疏散被困群众204人,全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全力加强旅游景区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节日期间,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等省内主要景点共接待游客51.6万余人次,公安机关完善预案、明确责任,强化治安防控,确保景区安全有序。节日期间,全省举行群众集中祭扫等大型活动59场,参与群众100余万人次,公安机关从严审批、评估风险,增强治安力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清明节期间,景区公安机关提升安保等级,加强治安防控和交通疏导,旅游景区治安秩序良好。(皖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