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率先对擅自更改城乡规划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15.02.2017 13:33
本文来源: 徽广播
为保持城市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地加以落实,我省日前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将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更改城乡规划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出于政绩考虑或者个人偏好,轻易就能推翻既定城乡规划,造成城市建设的无序和混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让规划来屈从于长官意见,这是非常不好的一个现象,‘四拍干部’,就是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担保、拍大腿后悔、拍屁股走人”。
为了给我省的城乡规划执行立下规矩,省审计厅、省住建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安徽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突出了对规划强制性内容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管控要求,强调了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落实了规划决策责任,提高了责任追究的针对性,有利于凸显城乡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省住建厅党组成员、省建设稽查局局长高冰松:“让权力暴露在阳光之下,规划做下来以后,就告诉老百姓就这样了,谁都不敢去变了”。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省领导干部城乡规划实施管控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正式建立,对于提高我省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省委党校教授张彪:“对于违法决策、违法失职的行为,处以行政问责。对于违反《城乡建设规划法》擅自变更规划的行为,直接提出行政诉讼”。(记者: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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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2017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