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957号提案的答复
郑磊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粮食工作的关爱,您提出的关于“以粮油食品为抓手,全力保障食品安全”的提案对促进粮食工作发展有借鉴和实践作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通过提升土地品质、强化监督检查、培育龙头企业等措施手段,不断提升食品质量。特别是以粮油食品为抓手,注重原粮质量检测和成品粮油监管,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要做法有:
一、加强土壤防治,确保“种植”环节安全。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优质土壤生产优质粮食。一是强化产地环境管理。2017年底,省政府与各省辖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精心组织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调查工作,抓好全省22个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监测管理。二是提升农业耕地质量。贯彻《全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2017年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4295万元,开展减肥增效等工作。三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防控。每3年采集一次土壤样品,每年采集一次水稻、小麦、玉米、水果、蔬菜、茶叶等6类可食用农产品,检测相关重金属指标,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二、严格原粮检测,确保“收储”环节安全。注重粮油加工前检测管理,让不合格原粮不进入食用粮油加工渠道。一是购置清理和快检设备。为确保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省财政2018年投入4300万元购置真菌霉素快检仪器300套、重金属快检仪器36套配置给粮食生产重点县,由县统一调配使用。另投入1998.5万元对自主选择购置清理设备的571个托市收购委托库点进行补助。二是开展粮食质量测报。2017年采集新收获粮食品种样品1288份,增幅21%。2017年对库存粮食共抽取各类样品425份,增幅46%,其中国家级监测样品110份送至国家指定湖北省承检机构。通过集中会检,及时掌握粮食质量状况。三是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落实《安徽省真菌毒素超标小麦销售处理监管办法》和《安徽省重金属超标稻谷销售处置监管办法》,加强对真菌毒素和重金属超标粮食销售的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严防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饲料市场。
三、注重企业管理,确保“加工”环节安全。大力培育粮油龙头企业,提升粮油生产科技水平,强化粮油生产环境管理,保障粮油生产环节品质安全。在培育龙头企业上,抓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500强和国内外粮油精深加工知名企业来我省投资兴业。对有发展潜力的本地企业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为企业提供适宜的发展环境。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注重食品生产流程管理,履行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法定义务。督促粮油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达到规范要求。推动粮油加工者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在提升生产技术上,积极推进与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中电科38所等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步伐。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步伐,着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和粮食深加工。
四、狠抓市场监管,确保“供应”环节安全。高度重视粮油流通末端监管,保障成品粮油质量,满足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深化风险分级监管,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和日常监督检查规定的内容,制定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狠抓任务落实。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定抽检计划,对粮食产品开展监督抽检。2017年共抽检粮食加工品3980批次,合格率99.65%。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12批次,合格率97.80%。从2017年抽检监测数据看,我省生产的粮油产品总体合格率处于高位运行,皖产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三是加快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注重总体部署,落实总体规划,突出资金投入和平台建设。在“十三五”期间,建立与完善由1个省级中心、1个全省性军粮供应保障应急中心质检机构、16个市级站和55个县级站组成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实现省、市、县三级工作联动,全面提升粮食质量监测覆盖率。另外,着力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中国好粮油”和“安徽好粮油”行动,提升粮油食品品质。
当前,安徽粮食质量安全总体形势较好,但江淮之间受气候、环境及加工、储存等条件影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粮食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保障粮油质量安全,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是进一步在引导粮食种植结构上发力。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发展思路,围绕新时代群众对粮油食品高质量的需求,主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加快优化粮食种植区域布局。紧跟现行粮食收购价格调整情况,充分发挥收购市场对粮食种植的影响作用,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增加优质品牌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水平。强化田间管理和技术指导服务,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增产技术措施,为粮食稳产增产奠定良好基础。继续在全省推动粮食提质增效示范点建设,建设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1000万亩,每市建立1-2个省级优质专用粮食标准化示范基地。
二是进一步在粮油产品质量上发力。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强对污染区域管控,提高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引导有机化肥使用,促进耕地提质增效。加大收获及库存粮食质量监测力度,对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政策性粮食实行逐仓排查。开展政策性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实施“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加强涉及民生领域成品粮油质量安全抽查。对全省所有粮食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要求粮食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加强产品出厂检验,严防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
三是进一步在监督检查上发力。推动各地按照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年度目标顺利完成;继续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各市对企业开展“双随机”交叉互查。开展重点产品和区域整治。加大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认真落实《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辖区内粮食种植品种、收获季节、产量权重等情况,编制收获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测计划。组织对主要粮油品种开展扦样、检测,掌握新收获粮食质量状况,建立粮食质量数据库,指导粮食收购。结合粮食库存检查,做好库存粮食质量监督抽查,不断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
四是进一步在企业诚信上发力。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行业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粮油收储企业如存在经营的粮食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危害食品安全的,将被列入行业黑名单,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继续运用新旧媒体大力宣传粮食质量安全,在全省供给两端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进粮食安全立法,让法治思维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注重粮食质量安全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培育,凝聚全社会共同意识。
五是进一步在优质粮食工程上发力。继续实施“中国好粮油”和“安徽好粮油”行动,建立“安徽好粮油”名录,完善“安徽好粮油”质量标准和可追溯体系,用“标准”保障品质和安全。促进粮食产业从注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提高转变,打造优质粮油产品,增加绿色、优质、特色、品牌粮食供给,促进粮食产品的升级提档,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实现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主食厨房”经营网点向社区、向农村延伸。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粮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870611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