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枝繁叶茂”

17.10.2014  13:26

  
  经营主体创新是宿州市现代农业“两区”建设的核心,也是该市承担全国农村改革试验项目的主题。近年来,该市大力培育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大经营主体。同时,不断创新主体经营模式,建立“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通过各类生产要素有机衔接,把三大经营主体联结成利益共同体和产业化链条,解决各类主体单独经营无法克服的困难,实现互惠共赢,促进了农业向集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为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发展,该市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宿州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家庭农场进行了定义,对不同产业的大型、中型、小型家庭农场设定标准,对家庭农场认定程序进行规定,选择条件较好的各类专业大户,扶持建立家庭农场。目前,全市共认定家庭农场1860多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个),经营面积达到27.3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582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6个,省级示范社37个),居全省首位;农业企业发展到3470个,超亿元龙头企业超过150家,创名优品牌221个。
  
  单一经营主体受限于技术、资金等要素的制约,难以在规模和产业上做大做强,为解决三大经营主体单独经营无法克服的困难,该市探索建立“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在联合体中,龙头企业统一制定生产规划和生产标准,以优惠的价格向家庭农场提供种苗及农业生产资料,以高于市场价格回收农产品;合作社按照企业要求统一向家庭农场提供作业、技术、信息服务;家庭农场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向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垫资为家庭农场提供种苗及生产资料,形成了资金融合;联合体的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联合建设生产设施,或是龙头企业投资建设生产设施租给家庭农场使用,形成了资产融合;联合体龙头企业对家庭农场生产的产品进行严格检测后,使用统一品牌商标,形成了品牌融合。目前,全市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已发展到92个,联合体成员之间利益联结机制日趋紧密,带动40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43家家庭农场和若干种养殖大户联合经营,今年上半年产值达到54.5亿元。
  
  农民是农业发展的基础要素,是破解“地由谁来种”问题的关键。为解决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大主体经营过程中人的要素问题,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该市结合经营主体培育,建立职业农民注册制度,制定下发《宿州市职业农民认证扶持办法》,对职业农民进行定义,对认证程序进行规定,明确了职业农民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两个程序,确保职业农民认证质量,现已完成职业农民认证3600多人,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基础性的人力支撑。

( 来源:拂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