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

31.10.2014  18:15

      宿州市认真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一是按照程序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了低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截至9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45.27万人次,发放低保资金28708.78万元,月人均补差117.05元,保障面4.86%,平均保障标准1776元/年人,较2013年增长了10.4%。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清理整治,做到边查边改。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完成全面复核复查目标,复查复核率达100%,做到复核到村、入户、见人,确保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杜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及时对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总结,梳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部分包村干部未切实履行责任,个别包村干部对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及政策掌握不清楚,村级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乡镇民政所核查力量薄弱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措施,结合实际加以改进和完善,并将全市专项清理整治情况总结报省民政厅。

      三是建立并落实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成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并启动机制开展工作。


 


 

上报单位:宿州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