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简报(2014年第19期)

28.09.2014  10:06

  宿州市埇桥区残联简报

 

二O一四年第十九期(总第55期)

 

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9月17日

 

   

【工作动态】

埇桥区2014年度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务实高效

埇桥区开展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活动

【自强风采】

廖新光的助残梦

【基层动态】

汴河街道和汴北新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圆满结束

西二铺乡、桃沟乡积极开展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

【法律法规政策】

      无障碍环境

 

埇桥区 2014 年度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务实高效

2014年9月10日至11日,“2014年埇桥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举行,此次培训纳入埇桥区委组织部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宿州市埇桥区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埇桥区残联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共100人参训,宿州东部新城管委会、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鞋城管委会残疾人工作负责人受邀到会参加培训。培训班还邀请了宿州市残联魏富财副调研员及康复、教就工作负责人武敏、韩国栋到会予以指导授课,邀请了埇桥区委政研室、埇桥区司法局、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材料专家、法律专家、评残专家授课。   

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在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省全省残联理事长培训班精神,提髙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培养“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信心,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为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的发展,为构建和谐宿州,促进埇桥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在10日上午的开班仪式上,埇桥区残联王兆祥副理事长(主持工作)指出:举办全区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者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内生动力,提高残联的服务能力和执行力。他要求全区残疾人工作者: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为残疾人解难做实事。

培训班内容丰富务实、安排紧凑高效、形式灵活多样,主要有:宿州市残联康复科长武敏讲解残疾人康复工程;宿州市残联教就工作负责人韩国栋就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做详细讲解;埇桥区残联副理事长王照祥就创建全省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和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埇桥区残联副理事长梁长民讲解教育就业工作并做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安排,并埇桥区残联办公室副主任高玲讲解演示系统使用;埇桥区残联副理事长王桂平讲解宣传文体工作;埇桥区残联主任科员杨耀讲解其他残疾人康复工作。埇桥区委政研室材料专家叶于元讲解新闻信息写作技巧;埇桥区司法局法律专家陈再宏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残疾人维权工作,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评残专家王明新讲解《残疾标准》。

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区残疾人工作者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了解了业务知识,学习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和做法,掌握了工作中灵活的方式方法和技巧,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干好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残疾人工作者向残疾人宣传了党的方法政策、法律法规,增强了维权意识,同时也教育了广大残疾人要尊纪守法,树立正确的残疾人价值观、自尊、自重、自强、自立,做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参与者,构建和谐社会的维护者,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计献策献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埇桥区开展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活动

9月12日上午,宿州市残联康复科长武敏带领市辅助器具适配专家组一行来到埇桥区残联,为埇桥区近百名7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工作。同时来埇桥区参加适配评估的还有萧县、砀山、灵壁的部分残疾儿童。

活动现场,专家评估组为每一位残疾儿童进行了细致检查,详细询问孩子的病史和生活情况,认真填写辅具评估表和矫形器处方。在尊重残疾儿童监护人意见的基础上,为每位残疾儿童科学适配辅助器具。以便通过适配器具的使用和机构、家庭的康复训练,达到促进残疾儿童的发育、固定和限制异常运动、预防关节畸形,借助辅助器具实现转移和移动以及功能的训练和改善的作用。

经过专家组评估,埇桥区共有35名儿童适配矫形器并已现场取模,64名儿童经评估可适配轮椅、站立架、坐姿椅、肢体康复器、液压踏步机等辅助器具。下一步我们将按适配结果做好发放辅助器具工作,并集中为残疾儿童家长培训辅助器具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力求让残疾儿童家庭真正得到帮助,确保圆满完成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

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作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的子项目之一,于2012年纳入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旨在帮助残疾儿童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

 

汴河街道和汴北新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排查 工作圆满结束

为了贯彻落实埇综治办〔2014〕5号文件《关于全市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汴河街道和汴北新区于9月9日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工作。

上午8点整,区卫生局有关人员和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来到汴河街道卫生院。而参加检查的患者也在家人的陪同下早早的来到了卫生院,并在助理员的引导下有序的在卫生院走廊上排起了队。最终,共有65名患者接受了免费健康检查。下午1点半,对于不能参加集中排查的十七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组进行了逐一的入户排查登记。在马梨园村的精神障碍患者张雄斌,自小即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几年前由于有精神障碍,时常不穿衣服,就跑出村庄。家人为了村民安全,将其锁在家中两年,造成其下肢溃烂,肢体残疾。排查小组成员在排查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即为其家人详细的讲解了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残疾人救助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并安排残疾人助理员协助其家庭尽快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争取早日得到救助。

此次排查工作受到了患者家属的一致好评,真正做到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以后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服务奠定了基础。

 

西二铺乡、桃沟乡积极开展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

    为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根据统一安排,西二铺乡、桃沟乡信息核查工作,对本辖区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已发证件的残疾人,以及本地区0—15周岁未持证件残疾儿童的常住情况进行核实。核查形成的结果将作为2015年现场入户调查的依据。乡残联工作人员在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各村残疾人进行预分配,为日后开展残疾人信息核查工作提供便利。

 

廖新光的助残梦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残疾人廖新光同志一大早骑着三轮车,用了一个多小时来到区残联,要求看望去年自己资助过的残疾人。了解这一情况后,区残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联系三里湾街道残联协社区专职助理员陪同看望。

自去年廖新光同志个人资助了三里湾街道所属辖区内三位残疾人以来,心里一直放心不下,想亲自上门看望问候,了解他们现在的生活情况。当他来到凤池社区智障儿李雨成家中时,看到其母亲也患有精神病,全家生活十分困难,心情十分沉重,为其送上三百元慰问金,并勉励他们要树立信心,积极面对生活,他说 : “钱虽少,但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以后还会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将这份爱心延续下去。”

这就是廖新光,一位普普通通的残疾人,却怀揣着“关心帮助残疾人,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 ”,也许就是这一个个小小的梦想,而铸就了伟大的中国梦。

 

无障碍环境  节选《残疾人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第五十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为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创造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国家和社会研制、开发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交流技术和产品。

              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第五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位。

            第五十六条 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选票。

            第五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扶持无障碍辅助设备、无障碍交通工具的研制和开发。

            第五十八条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