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 宣州区“八字”方针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关爱

20.10.2014  19:02
      近年来,宣州区紧紧围绕“扶助、优先、保障、慰藉”八字方针,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的工作模式,出台系列政策措施,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关爱,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一是 救助 对符合国家特别扶助的对象及时予以资格确认并发放特别扶助金;对特别扶助对象中经济特别困难的老年人,依据其失能程度(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分别发放每人每月500元、300元、200元的护理补贴;亡故时享受特殊丧葬服务补贴。       二是 优先 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对象;优先解决住房困难;优先安排养老照料;优先提供法律援助;优先享受义务教育各项优待;优先扶持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家庭就业创业。       三是 保障 按照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为特殊扶助对象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代缴个人部分缴费,建立健康体检制度,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并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每年为每位家庭免费购买一份“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       四是 慰藉 独生子女家庭发生子女死亡或家庭成员伤残、死亡、生大病等情况的,当年发给不低于3000元的紧急慰问金;对有再生育能力和愿望的家庭,免费提供各项优生优育服务,并给予相应的辅助生育医疗费用补助;为符合收养条件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开辟“绿色通道”,联系提供收养信息,办理各种收养手续;采取“一对一”的联系制度,在重要节假日均开展上门慰问活动,同时组织专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对特殊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融入工作。(汪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