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男子放风筝割伤孩子右脸 赔偿近5万元

24.06.2014  11:24

  33岁的宣城男子侯某一次放风筝过程中,风筝线划伤了8岁小男孩的脸。近日,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判决侯某赔偿对方各项损失47507.2元。

  2013年4月14日上午,侯某在宣城市明镜广场放风筝时,风筝掉落在广场旁马路的另一边,风筝线缠在广场边的树上,风筝线横穿了马路。此时,8岁的亮亮(化名)正和父母乘坐一辆电动车路过,亮亮的右脸被风筝线割伤。

  2013年11月10日,亮亮面部损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随后,亮亮将侯某告上宣州区法院,法院判决侯某赔偿亮亮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59384元的80%,即47507.2元。(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