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全覆盖应着力破解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力的问题

26.03.2015  13:07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这为审计工作的创新发展指明了路径。从目前情况看,县区审计机关力量不足、任务繁重、审计质量和效果不佳等矛盾突显,一些基层乡镇、园区和部门存在政策执行不严、财务管理薄弱、内控机制缺失、资产管理混乱、家长制作风盛行等突出问题,侵害国家资财、损害群众利益、铺张浪费、权力寻租、小官巨腐现象频发应引起高度重视。

其主要原因:一是县区审计机关人员编制不足,审计力量薄弱。有的县区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和业务能力不强,能够从事审计业务的只有3至4人,这其中还包括非在编的公益性岗位,队伍稳定性较差。二是与审计职责无关的工作任务牵涉精力过多,审计监督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有的县区审计机关除承担繁重的审计任务外,还要被动接受地方政府安排的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临时交办任务,使极为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聚精会神投入审计监督工作。三是违背审计规律超负荷安排审计项目,影响审计独立性。一些县区政府虽然重视审计,但过度强调审计的服务作用而弱化了审计查错纠弊的功能,有的县区审计机关只有区区几人,一年内既要承担法定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任务,还要完成政府交办的一百多个大小工程审计和十几个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疲于应付,根本无力自行组织力量对管理混乱、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认真彻查,多数审计项目成为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一种程序和形式,难以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效果。

为使审计监督更加务实有效,切实强化审计监督力度,防止基层单位成为审计“全覆盖”的盲区,现提出以下解决对策:一要重心下移、突出重点。市级以上审计机关应主动将审计视野向下延伸,通过专项资金审计、县区长经济责任审计、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民生工程审计等,有目标、有重点的选择资金规模大、开发建设项目多、民生矛盾突出的乡镇、园区进行全面彻底审计,着力破解基层单位尤其是对乡科级单位审计监督“蜻蜓点水”、审不深审不透的问题。二要转变方式、拓宽思路。县区审计机关要切实更新观念、创新方法,打破就账论账、对事不对人的传统审计思路,选准项目突破口,重点揭示基层单位和个人有令不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损失浪费、侵吞国有资产、损害群众利益等严重问题,同时,密切与纪检、检察机关的合作,加大案件线索移送和配合案件查处,取长补短、相互借力,切实加大审计成果的开发利用。三要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了解并尊重审计法定程序和审计业务规律,尽可能减少或不安排审计机关承担与审计职责无关的工作,使基层审计人员可以集中精力投入审计业务工作,切实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用好用对审计监督这把“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