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优良传统、作风与精神”系列访谈:“审计署”名称的由来
“审计署”名称的由来
□ 冷萌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这个名称已经沿用了三十几年,伴随着新中国审计事业的起步、发展。那么,你是否知道,这个名称的由来还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曾任审计署计算中心主任的王智玉至今仍珍藏着一个白瓷杯,杯子本身并无特别之处,普普通通一个瓷杯,然而杯身上所着的几个字却非常吸引眼球。“审计院”,这是哪里的审计机构?
其实,这就是审计署曾经用过的名字。查找建署初期的相关资料,发现在审计机关筹建之初,名称的确定还真颇费周折……
1981年6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提出“改革需要制约的工具”后不久,财政部提交了关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设派出审计机构的建议。1981年7月,财政部又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建立全国审计机构的初步意见》的报告,介绍了国外三种审计机构类型,并倾向于参考西德审计院模式,建议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建立全国性的独立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总局。1981年10月,财政部再次提交《关于建立全国审计机构的意见(讨论稿)》的报告,对国家层面的审计机构设想了三种不同的隶属关系和名称,即“国家审计院或审计委员会”“国家审计部或国家审计总局”“财政部下设审计总局”。
1982年1月,胡乔木认为在国务院下设审计机构是可行的,“名审计局或审计院均可”。姚依林赞同了胡乔木关于建立审计机关的意见。
1982年6月,在审计机关筹备组成立后不久,财政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筹建审计机关的报告》,提出“国务院设国家审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审计院,县、市设审计分院”。
1982年8月3日,姚依林对财政部的《关于筹建审计机关的报告》做出批示:“拟同意财政部意见设审计机构……县级拟以设审计分院为好……”
至此,“国家审计院”这一名称暂时固定下来,并开始使用。如1982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向中共机械部党组发出调令,调一机部副部长祁田(女)到“国家审计院”工作。1983年初,中共中央组织部还专门发出为“国家审计院”选调干部的通知。
审计署退休干部远鸣同志至今保存着一份30多年前的手稿,其中有这样一段记录:“(1983年)2月8日,宋新中司长指示王道成、郦建民写出关于审计机关的名称的报告。”王道成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当时写这个报告时,一个主导思想就是咱们审计机关层次要高,要有权威”,“我们提出不能叫‘部’,审计机关和其他部委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称作‘部’不能区分。中心思想是体现独立性、权威性。”
1983年2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审计机构名称及其人员编制问题。会议确定,国务院审计机关名为“审计署”,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名为“审计局”。至此,新中国最高审计机关有了自己正式的名称。
名正方能言顺。从“总局”到“院”再到“署”,这一名称的不断斟酌和最终确立的过程,体现了国家在顶层设计时对审计机关所寄予的厚望,那就是“独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