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实施意见 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为企业减负
日前,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9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实施意见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二是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包括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等;三是从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科学确定抽查检查方式、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等四个方面,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四是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括明确部门随机联查的实施范围、建立部门随机联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执法协同等三个方面内容;五是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六是发挥信用监管核心作用。
实施意见立足我省实际,提出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农业5个领域为重点,由牵头部门分别统筹推进本领域联合检查工作,并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创新提出了实现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和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的有关举措。同时,由省级监管执法部门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由省级监管执法部门统筹制定本系统检查对象名录库,由省级监管执法部门和市、县政府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及综合执法改革,统筹建立本系统、本辖区执法人员名录库。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范围,在国家明确的16个部门的基础上,我省还增加了15个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记者 鲍亮亮)
原标题: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 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