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菌净"实为治疗性药物 已被禁止作为疫苗使用

07.05.2015  11:52

  坊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带孩子打疫苗,有收费的一定不打免费的。”在这种误区之下,很多自费疫苗被家长接受,其中也不乏一些“伪疫苗”。过去的几年,“兰菌净”一直被当做“二类疫苗”在包括安徽在内的多个省份使用,而实际上,兰菌净的“真身”只是治疗性生物制品,并非疫苗。5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记者了解到,兰菌净已在省城多个预防接种机构“断货”。省疾控中心表示,我省将全面停止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使用。

  家长:医生建议不好拒绝

  合肥市民胡女士的儿子今年4岁,一直在合肥市妇幼保健院接种疫苗。两年前,她的儿子就用过兰菌净。记者在其接种证上看到,2013年3月28日和5月16日各开了一瓶兰菌净滴剂,价格均为每瓶298元。

  今年初,家住新站区的朱女士带着孩子到七里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疫苗,也被医生推销了兰菌净。“医生说可以预防扁桃体发炎,我上网搜了下发现说法不一,后来觉得医生推荐的应该不会有事,也就没有再拒绝。但是这个药要滴在舌下,孩子很不配合,滴了两次就放冰箱没动了。”

  探访:大多接种点已没货

  兰菌净究竟为何物?在过去的七八年间,它一直出现在我国疫苗及相关制品的目录中,也进入了多地疾控部门的“二类疫苗”采购目录,一直被当做“二类疫苗”推介给群众。但实际上,兰菌净只是来自意大利的一种进口生物制品,是治疗上呼吸道感染的。

  5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通知,要求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这也意味着,兰菌净将不能再以“疫苗”的身份出现。

  昨日,记者联系省城十几个疫苗接种点发现,“伪疫苗”兰菌净大多已不见踪影。记者以家长身份咨询荷叶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兰菌净是二类疫苗,是否接种全凭自愿,“不过现在没有,暂时接种不了。”

  包河区芜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听闻记者咨询兰菌净,连忙说:“没货了,没货了,过完年我们就没再进货了。”

  一家疾控部门疫苗接种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随着国家禁令一出,兰菌净肯定不能当疫苗继续使用了,很多县区的预防接种机构都已经在退货了。

  原因:被纳入国家数据库管理

  明明是生物制品,为何兰菌净能变身“疫苗”在中国打开一片天地?记者了解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将意大利生产的兰菌净归于“疫苗及相关制品”目录下,并将其纳入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由全国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并上报数据。

  可能就是这样被“误导”,很多地方都将兰菌净作为二类疫苗采购、使用,我省也不例外。

  “安徽省疾控中心每年组织一次对全省所使用的二类疫苗招标活动,并公布所推荐接种的品种目录,‘兰菌净’在其目录中。”合肥市卫生局在合肥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上答复市民提问时表示,合肥市的“兰菌净”是按照从省到市、县(区)、接种门诊逐级供应的原则提供,但接种门诊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家长,由家长自己选择,本着自愿自费签字接种的原则。

  回应:兰菌净不再当疫苗使用

  “此前兰菌净的确是类似二类疫苗在使用。”合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靳玉惠告诉记者,兰菌净对于上呼吸道感染有预防和治疗作用,虽然不是预防性疫苗,但家长也完全不用担心其安全性。如果已经用过兰菌净,也不会有任何影响。

  记者又从安徽省疾控中心获悉,按照国家要求,兰菌净等治疗性生物制品不能当做疫苗推介使用了,我省所有疾控部门的预防接种机构也都将不再使用。但兰菌净作为治疗性的药品,仍可以用在临床治疗。

  不过,业内人士也认为,兰菌净的“尴尬”并非偶然,可能还有其他的“治疗性生物制品”会被当做疫苗使用。

  因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完善对疫苗的接收、购进和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兰菌净”等才不会继续“误导”群众。

  新闻链接

  兰菌净——药品名称“细胞溶解物”,剂型为口服滴剂,由意大利贝斯迪大药房生产,于2000年12月由国家药监局批准进入中国,现有进口注册证号为20140066,药品注册批件号为2014S00706,注册分类为治疗用生物制品。

  其适应症为上呼吸道细菌感染,如鼻炎、鼻窦炎、鼻咽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等的预防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