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男子走路时与陌生人发生碰撞 撕扯中被殴打致死

14.01.2015  00:46
核心提示: 宋某、武某二人均为41岁,均出生于定远县。其中,宋某曾因盗窃罪、抢劫罪被法院先后判刑。经依法查明,去年5月3日16时许,宋某、武某以及宋某之妻李某(另案处理)三人驾驶一辆轿车到瑶海区白马服装城购物,并将车停放在全椒路与站前路交口某小区地下停车场。

原本素不相识的路人,只因走路时双方发生碰撞后,由谩骂“升级”为大打出手。一名男子被殴打倒地,三个月后死亡。1月12日,记者获悉,被告人宋某、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至 合肥 中院。

宋某、武某二人均为41岁,均出生于定远县。其中,宋某曾因盗窃罪、抢劫罪被法院先后判刑。经依法查明,去年5月3日16时许,宋某、武某以及宋某之妻李某(另案处理)三人驾驶一辆轿车到瑶海区白马服装城 购物 ,并将车停放在全椒路与站前路交口某小区地下停车场。

当天18时许,三人购物后步行至火车站站前路与胜利路交口在建工地围墙边时,李某与自东向西步行的被害人钱某发生碰撞,双方发生撕扯,撕扯过程中钱某抓住李某的衣服,宋某、武某对钱推搡、踢打,并分别掰着钱某的左右手将其推倒在地,后三人逃离现场。

经围观群众报警,钱某被送至医院抢救,三个月后钱某死亡。经鉴定,钱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宋某、武某于同年5月13日被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被告人宋某、武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获悉,此案将于1月14日在合肥中院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