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传达学习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民委委员会议精神

01.06.2016  09:29

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民委委员会议召开后,铜陵市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一是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整理会议精神汇报提纲,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并将会议材料提交市领导传阅。

 

二是组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沈素琍部长在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暨省民委委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将贯彻会议精神与落实省领导来信指示精神相结合,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