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采取四措施推进宗教信息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30.10.2014  09:37

今年以来,滁州市宗教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提升全市宗教工作打下了坚石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为抓好全市宗教信息档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宗教局长梁乐琴为组长、调研员王国石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滁州市宗教信息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业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民宗局建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主导的负责制,切实抓好本地的宗教信息档案的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是明确目标。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管理。依据数字化工作流程,制定了《宗教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安徽省宗教事务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要100%完成建档。

 

三是强化培训。市宗教局对各地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专项培训,要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根据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对如何建立健全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宗教信息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保证;同时明确了宗教信息档案工作分管负责人,制定宗教信息档案工作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宗教科协同建立全市宗教信息档案管理台账。

 

四是加强督导。该市把宗教活动场所的档案建设工作列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积极加强督查和业务指导,确保宗教信息档案工作“软件”、“硬件”双达标。认真督查全市宗教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对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实地走访和抽查,对个别场所历史资料不全、图文资料缺失、文字档案流失、档案建立不规范等问题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