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管用办法 保障行业廉洁发展
01.09.2014 11:55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颁行八项规定,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反“四风”,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正如李秋芳在讲话中所言,“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系统不是清水衙门,更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对于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李秋芳坦言“近年来,总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各地局、台发生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包括今年央视郭振玺等10余人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信息披露后,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李秋芳表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系统要真正开展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认清本系统、本领域消极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深刻背景及其复杂成因。一个时期以来,部分从业人员价值观混乱,也出现了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既暴露出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管理定向和定力上的缺失,也折射出一些从业人员在金钱和物质利益诱惑下主流价值观的迷失。
李秋芳认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系统要对腐败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实行有效遏制,一定要督促业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探寻治理消极腐败现象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近年来,针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关键领域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潜在的腐败风险,总局和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在实践中探索了不少规制办法,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效果。为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总局局长蔡赴朝提出了10项具体措施,党组书记蒋建国提出了6个方面要求。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局推进了63项改革发展措施的实施。这些举措对于行业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将从源头上起到有效遏制作用,但仍需要各部门、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将规制措施具体化和可操作化。
李秋芳指出,纪检监察组织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一个时期以来,由于不少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水平不高,对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具体业务了解不深入,对行内腐败行为及不正之风的隐蔽手段表现看不透,在对大型节目、基建工程、项目立项、选任干部等进行现场监督时,往往重程序轻本质,常常在组织方划定的范围程序中充当观察员角色,导致监督到场不到位,变监督为“公证”,当合法程序掩盖私下不当交易时,常使监督流于形式,出了问题甚至还被当作“挡箭牌”。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纪检监察组织要避免监管大包大揽,代替党委行政主体主责部门冲锋在前;避免雾里看花、蜻蜓点水,让监督流于形式;避免置身事外,监督与业务工作相游离。李秋芳强调,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监督,要紧紧依靠党委行政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处理好监督“深入与超脱”的关系,不能边缘化,必须融入业务深处进行有效监督,朝六个方向努力:实行高层次的监督,依靠专业力量监督,运用市场手段监督,注重发动群众监督,实行建设性监督,进行问责式监督。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来自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共150人参加座谈。与会代表分析研究行业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总结交流行业作风建设的新鲜经验,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01.09.2014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