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

18.03.2016  02:06

    本报讯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李卫华建议: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扶持体系。

  李卫华支持,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扶持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但面对新常态、新形势,仍有多方面存在不足。一是现行《中小企业促进法》部分内容滞后于当前经济形势变化和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二是当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呈现碎片化;三是部分现有中小企业法规政策尚未执行到位。

  为此,李卫华建议: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建议在《中小企业促进法》中明确:设立直属国务院专司中小企业管理的政府机构,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增加发展普惠金融,推进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改革与服务等内容,支持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地方法人中小金融机构、民营银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发展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政银担企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促进创新型、科技型、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整合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资金。建议国家层面明确牵头单位,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有关法规规章的“废、改、立”,清理相关政策文件,依据修订后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编制相互配套协调的“1+N”政策措施,以形成政策支撑体系和合力。建议国家层面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大对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统筹,设立专家决策委员会,根据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数量、质量、使用方式和投资额度等,采用专家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细化分配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部门预算;依据职能定位,在总盘子中适当扩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专项发展资金规模,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管理诊断、市场开拓、人员培训、完善服务体系等。地方层面除比照执行外,应参照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做法,依法设立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执行力度。建议国家层面通过明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最低比例的方式,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规定。同时,督促地方政府结合当地情况,尽快落实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增值税优惠政策和技术改造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根据各地中小企业实际工资水平,合理调整中小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据实征收企业社保基金,减轻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负担。

  责编:宣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