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泾县安监局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19.09.2014  1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8月31日修订公布以后,宣城市泾县安监局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热潮。9月17日下午,县安监局召开会议,组织全县十一个乡镇安监站长和两个开发区安监管理人员集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

      会上,县安监局副局长黄家龙带领大家,结合新法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十大亮点,结合新旧法对比,逐条讲解分析。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集中学习,增强了各安监站站长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为以后更好的用法奠定了基础。

      会议同时要求各乡镇安监站在召开乡镇安委会和开展大检查的同时,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到村组,宣贯到企业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