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校招生信息须“十公开”

27.06.2014  18:44

  高招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安徽省《教育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印发,其中明确要求必须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公开,须对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十公开”。

   考生资格

  加分考生资格在考前公开

  对招生政策,要在省级教育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公开的时限是考试之前。对高校招生资格,也就是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要在省级教育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在填报志愿前,须在高校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包括经教育部统一分送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可以不做分省安排的特殊类型招生计划、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调整计划的使用结果,也要在志愿填报前公开。

  对于考生资格,主要是“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要在举行考试前,在各级教育网站和高校、中学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

   录取结果

  分批次分科类最低分要公开

  在高校录取过程中,录取程序要对外公开。具体包括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未完成计划及志愿征集办法等。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将相关内容在省级教育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

  对录取结果,包括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高校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须在录取完成后,通过省级教育网站和高校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对录取新生的复查结果,包括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在高校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布。

   违规处理

  重大违规事件处理须公开

  如果考生想要咨询,或者有问题想要申诉怎么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咨询及申诉渠道也必须做到公开,具体包括招生咨询及接受考生申诉的办法和联系方式,须在省级教育网站和高校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而且要在考前就公布。对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会在省级教育网站(信息公开网)公开。

  实施意见要求,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完善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并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虚假信息澄清机制和非法招生预警机制,加强各级教育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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