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7.01.2015 10:3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违法广告公告
(2014)第12期
为加强药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按照《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2014年12月份监测到的我省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见附件)。 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请谨慎购买广告产品,切勿轻信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对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附件:12月份全省部分媒体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汇总表 点击下载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0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27.01.2015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