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23.06.2016  20:42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下发《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问题的有关通知》(皖价商【2016】82号),自今年6月1日起,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每千瓦时4.27分。

据测算,此举每年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0.7亿元。加上今年1月和3月省物价局先后两次降低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4.28分和1.43厘,今年以来我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每千瓦时合计降低8.69分,年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21.7亿元。

记者看到,通知还调整了部分机组上网电价,取消了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优惠。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记者 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