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追责国土资源、环保腐败案

27.05.2014  11:27

  因为一系列腐败案件陆续被查处,我省日前发出通报,对国土资源、环保系统腐败案件实施责任追究。责令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党组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

  2012年以来,我省严肃查处一批国土资源、环保系统的腐败案件。去年,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原巡视员杨先静为他人在矿业权配置、变更、土地复垦、指标交易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问题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并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严肃查处案件的同时,我省按照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的要求,对这些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昨天发布消息,近日省委发出《关于对国土资源、环保系统腐败案件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通报》,根据省国土厅、环保厅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分别作出了问责决定。责令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党组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有关负责同志(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分别作出书面检查,或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通报批评。

  不仅要“问责”,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群众广泛关注的重大责任追究案件要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