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示(2016年第11号)
10.03.2016 16:53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我局颁布的《安徽省药品生产许可备案管理办法》,经按程序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现发布亳州市隆泰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公示》(见附件),公告审查期为7天,自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2331
传 真:0551-62999882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和太湖路交叉口省政务大厦
邮政编码:23005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
附件:
企业名称 | 亳州市隆泰药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亳州市经济开发区百合路1060号 | ||
生产地址 | 亳州市经济开发区百合路1060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堂 | 企业负责人 | 张龙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分类码 | Y |
生产范围 |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炙制、制炭、煅制、燀制、发芽、发酵),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炒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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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0.03.2016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