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回应高尚案
到最高检自曝自己办错案,淮北市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因自己惊人的举动近日备受关注,日前他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再次提及自己办案时曾受到个别领导的干预,且在近日遭到淮北市检察院约谈。昨日,安徽省检察院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备受社会关注的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有关情况,并称通过调查,确定该案没有领导干预办案,孟宪君在此事中多处说法不实。
[回应一]没有领导干预办案
到底为何自己会办错案?孟宪君在接受采访时曾多次提及,当时案件受到了相关领导的干预,并提及该领导现在在位,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透露该领导是谁。
省检察院回应,为何会有领导干预此案的说法,要从此案的背景说起。2005年4月19日,淮北市国土资源局拟收回S1101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淮北市市容局集资建房终止。房子没建成,土地也没了,更关键的是,集体购房户的钱也被高尚转走了,于是,引发了集体购房户参与的群体性事件。
2005年4月27日,淮北市市容局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了《关于市环卫处职工集体购房情况的紧急报告》。 2005年5月18日,当时分管市容局的市委副书记张旭批示“请市公安局张峰局长阅,并请派人调查处理。”省检察院认为,针对市容局的紧急报告和该案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情况,该领导从自身职责出发,作出上述批示并无不妥。
昨日,记者在向孟宪君核实时,他表示领导干预确实是听别人说的,如果不是迫于领导压力,此案不会被改判有罪。
[回应二]检委会均提出无罪意见?
此前在接受采访时,对方表示,2006年3月9日,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讨论高尚挪用资金、职务侵占一案时,检委会所有委员都认为高尚无罪。
省检则介绍,卷宗显示,承办人孟宪君建议作存疑不起诉处理,检委会8人,4人(含孟宪君自己)同意存疑不起诉的意见,包括检察长在内的另4人的意见则是报请市检察院决定。
“孟宪君认为检委会成员都同意他的意见,这与事实明显不符。”而且存疑不诉和无罪是不同诉讼阶段的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对此孟宪君回应,“疑罪从无”是司法原则,他认为当初的决定没有问题。
[回应三]抗诉期满最后一天才要求抗诉?
孟宪君曾称,淮北市检察院在抗诉期满的最后一天,即判决后的第9天才要求抗诉,认为当时的案件有干预的色彩。
对此,省检调查后介绍,2006年9月11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向高尚宣布判决,并于同日将判决书送达相山区检察院。检察院在判决后的第三天即9月13日提起抗诉。因此孟宪君的说法不实。
对于孟宪君自曝办错案,省检察院介绍,目前高尚挪用资金案正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相信法院会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昨日,记者联系上孟宪君时,他表示已到达北京,准备继续反映情况。“因为一旦改判,对安徽的检察系统影响很大,希望最高检能重视此案,推动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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