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科院举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学术讲座

23.03.2015  16:52

 

为进一步学习3月1日正式施行的《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环科院特邀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主要起草者、安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法规一处处长、省政府立法咨询员曹林生,于3月21日来省环保厅作“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依法治理大气污染”专题讲座,厅各处室、事业单位共80余人参加讲座。 曹主任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起草审议过程、立法指导思想,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他指出,从草案起草到最终表决通过,《条例》历经七轮修改完善,广泛征求民意、集纳民智,充分发挥代表的立法主体作用,共有499名省人大代表书面提出意见750余条,拓宽社会各方面参与立法途径,公开征集起草和修改意见建议400多条。“社会各方面参与范围之广、人数之多、程度之深,在我省立法史上前所未有。”《条例》分为九章一百零二条,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一般规定,在区域和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详细的治理规范标准,并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条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省环科院将继续举办类似的学术讲座,提供交流平台,加强环境保护科研,为生态安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