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14.10.2014 19:24
本文来源: 粮食局
合肥、蚌埠、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市粮食局、农发行二级分行,中储粮直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专项检查的通知》(国粮检〔2014〕215号),切实做好我省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检查工作,省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安徽省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检查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检查实施方案
安徽省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代印)
2014年10月14日
2014年安徽省国家临时存储油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doc
2011关于开展油脂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1】32号).zip
2014临储油库存检查通知(国粮检【2014】215号).zip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4.10.2014 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