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7月15日召开

09.07.2014  11:30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9次主任会议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7月15日召开

  7月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9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7月15日至17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建议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省级政府投资安排使用和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安徽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14年安徽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负责人就相关议题情况作了汇报。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