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食品安全办、农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山东威海“两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及省政府近期召开的“两个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省食品安全办会同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启动全省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就做好第二批创建试点推荐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经省政府同意,省食安办会同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全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创建期间,各试点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南陵县等18个县(市、区)获得了“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荣誉称号。实践表明,创建活动对于促进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党政同责,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当地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的全面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开展全省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推荐
申报推荐是做好第二批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基础。各市食品安全办要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坚持严格标准,坚持好中选优。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宣传动员,认真遴选审核,择优推荐上报。要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质量上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好、参与创建热情高、群众满意度好的地方遴选出来、推荐上来,真正起到示范引领效果;数量上要按照《创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要求,原则上每个设区的市推荐1个创建试点,行政区划内符合推荐条件的市辖县(市、区)数达7个及以上的,可推荐2个创建试点。
三、有关要求
1、各市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全省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加强对第二批试点单位的创建指导,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推动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2、第二批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由县(市、区)食品安全办组织申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设区的市食品安全办提出申请,经设区的市食品安全办审核后报送省食品安全办。请将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材料(申报单位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简介)于3月20日前报至省食品安全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省食品安全办将会同省农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首批创建工作的经验基础上,根据国家和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拟定出台2016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全省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
联系人:肖 刚,电话(传真):0551-6299932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申报全省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名额分配表 点击下载
2.《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申报表》 点击下载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