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社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11.10.2016  16:41

为加强省供销社的风险管理,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进一步提升内控建设水平,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212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和《安徽省供销社关于推进内控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省供销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风险评估工作的总体目标

省供销社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了解本单位内控建设和运行状况,分析内控设计及执行有效性,明确内控差距及缺陷,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风险评估工作机构设置

成立省社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省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韩永生任组长,评估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组织、协调风险评估具体事务。

三、风险评估原则

本次风险评估工作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三项原则。

全面性:风险评估全面涵盖纳入评估范围的省社经济活动层面的控制环境和业务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情况。

重要性:结合省社自身特点,重点关注单位经济活动的主要业务流程和高风险领域。

客观性:评估工作应从独立客观的角度出发,如实反映省社内部控制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为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提供合理有效的帮助。

四、风险评估关注范围

进行单位层面风险评估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承担处室:财会处;责任人:汪斌)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承担处室: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处、综合业务处、财会处、经管办、审计处、监察室、人教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处;责任人:张志祥、周其文、秦伟、汪斌、刘玉化、许所子、汪本胜、王魏、张登北)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承担处室: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处、综合业务处、财会处、经管办、审计处、监察室、人教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处;责任人:张志祥、周其文、秦伟、汪斌、刘玉化、许所子、汪本胜、王魏、张登北)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承担处室:人教处;责任人:汪本胜)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承担处室:财会处;责任人:汪斌)

(六)其他情况。

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风险评估时,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承担处室:财会处;责任人:汪斌)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承担处室:财会处、办公室;责任人:汪斌、张志祥)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承担处室:财会处;责任人:汪斌)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承担处室:办公室、财会处;责任人:张志祥、汪斌)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承担处室:经管办、财会处;责任人:汪斌)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承担处室:办公室、财会处;责任人:张志祥、汪斌)

(七)其他情况。

五、风险评估工作方法

风险评估分处室组织自评和工作小组组织评估两个层次进行。通过召开风险评估分析会,查找和分析防控机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不断提升防控水平。

(一)处室自评

1、由处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处室工作人员会议,各岗位人员汇报涉及风险环节和风险点的工作落实情况。

2、处室人员互相分析评估,处室负责人分析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

3、自评报告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评估

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风险评估分析会,由处室负责人向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汇报本处室风险环节及风险点的运行情况,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对处室风险环节及风险点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风险评估小组办公室对分析评估情况整理汇总后,写出分析评估结论,报评估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存档。

六、风险评估报告

现场风险评估工作结束后,由省社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风险评估工作结果,结合风险评估工作底稿等资料,起草风险评估报告,报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作为省供销社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七、风险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风险评估工作先于内控建设及实施工作开展。10月15前,各处室按照分工和评价指标梳理出相关内容,并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就本处室风险环节和风险点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分析评估,处室负责人提交本处室自评报告;11月初,召开风险评估分析会,各处室汇报风险环节及风险点的运行情况,风险评估小组进行分析评估;11月15日前,风险评估小组整理汇总风险评估工作结果,起草风险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