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国英代理省长的决定

24.09.2016  00:09
  (2016年9月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鉴于李锦斌已辞去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国英代理省长。       信息来源:人选委任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