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
09.02.2018 19:29
本文来源: 徽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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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现将安徽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互联网站5个,应用程序4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12个,共计23个服务项。
1、互联网站名单
2、应用程序名单
3、论坛名单
4、公众账号名单
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5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4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论坛名单(共2个)
四、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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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2018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