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安徽淘汰水泥企业用电加价 现行基础上调价0.4元

17.06.2014  16:12
核心提示: 昨日,安徽省物价局公布,从今年7月1日起,已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明确被列为淘汰类安徽水泥企业,用电将执行加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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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6日),省物价局公布,从今年7月1日起,已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明确被列为淘汰类安徽水泥企业,用电将执行加价政策。

据了解,安徽省物价局决定对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生产用电执行严格的差别电价。其中,被国家产业目录明确列明,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四类生产熟料的水泥企业用电价格,将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加价0.4元/千瓦时。

同时,文件还规定,对其他水泥企业生产用电,将实行阶梯电价,具体价格标准另行公布。(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