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老人组建普法宣传队[安徽法制报]

20.05.2014  16:35

原本相爱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双方父母却因为彩礼闹得不可开交,在社区普法宣传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让剑拔弩张的双方冷静下来最终握手言和。5月13日下午,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社区活动中心内,66岁的杨树兰老人和她的老年普法宣传队队员正排练自创的普法小品。这位66岁的老人,没有经过任何法律专业学习,凭着毅力自学近百本法律书籍,并成立了一支老年普法宣传队,如今成员已达168人。“我们排练的小品就真实发生在我们社区,双方父母因为彩礼数目一直僵持,得知后我上门劝导告诉他们,婚姻应该建立在感情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口婚姻索取财物。最终双方父母在劝说下同意两人的婚事,也不再提彩礼的事情了。”普法队队长杨树兰今年已经66岁,是这支老年普法宣传队的队长。说起义务普法的缘由,杨树兰告诉记者,因为一次偶然的事件。“有一次,朋友因为债务纠纷,让我临时担保,因为不熟悉法律常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让我懊悔不已,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太匮乏。于是决定自学法律知识,一方面充实自己,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帮助周围朋友,避免他们跟自己一样吃不懂法的亏。”杨树兰告诉记者,就这样,在2008年时,在她的组织下一些志趣相投的朋友集合在一起,宣传队形成了,一开始只有8个人,大家就轮流把自己家当学习宣传的阵地。她们的愿望很朴实,就是一边学习,一边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为周围的邻居朋友们普及法律知识。历经7年的发展,队伍愈来愈大,活动愈来愈多,时至今日,已经有168人的规模了。队伍的平均年龄是64岁,其中最大的78岁。

随着活动越来越多,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也包罗万象,其中许多涉及法律的问题他们无力解答。为此,杨树兰利用每月仅有的退休金买来常用的法律读本,开始坚持和队员每月集中学习。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她们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不少专业术语她们理解起来还是有困难,于是她们来到社区附近的经开区明珠人民法庭,请法官们指导,从不间断。“你别小看老年普法队,它对于化解社区邻里、家庭纠纷都很有帮助。前段时间社区有对老夫妻闹离婚,法庭调解的3次都没有成功,我们把她们请到法庭来,一番劝说后,夫妻俩和好如初。”明珠人民法庭负责人李刚告诉记者,老年普法宣传队成员大多是老年人,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再加上深入浅出的法律条文的讲解,处理纠纷比法官宣讲更有效果。本报记者李斐通讯员李锋 孙善谋

稿件来源:2014年5月20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