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20.07.2017  12:11

  《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提出在市场主体监管领域,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逐步实现“一张表格管检查”,切实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方案提出了10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开展试点工作、开发监管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全面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工作职责、构建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各级执法检查机关应当于检查及查处结果作出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将检查及查处结果录入“一企一表”中,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向社会公示。有关部门将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获取市场主体失信信息,按照联合惩戒措施目录中规定的职责、条件和内容,依法对失信或违法违规市场主体予以惩戒,在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入,并及时将惩戒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形成完整的事中事后监管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