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或将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08.02.2015  23:53

  2月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确定在江苏、安徽、宁波等62个城市(镇)开展试点。记者了解到,安徽有关方面已向国家报送了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并原则上获得同意。根据这份方案,安徽将考虑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其中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成本;企业依法承担一部分;农民工则承担社保、公积金以及就业培训的个人支出部分。

  人口:两年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54%

  根据这份方案,预计到2017年,全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2013年,全省常住人口约603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9%。到了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35%。

  民生:拓宽居住证的服务保障功能

  在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方面,安徽将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差别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从皖北向皖江等重点开发区域城市集聚;全面推进辖区城乡户籍一元化管理改革,制定城乡统一的配套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拓宽居住证的服务保障功能。

  此外,安徽将考虑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教育等基本公共成本,并建立与常住人口规模挂钩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省以下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企业依法承担部分成本;农民工承担参加城镇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就业培训成本中的个人支出部分。

  保障:探索跨省医保费用即时结算

  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安徽将分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事务;探索建立跨省医保费用即时结算机制。

  安徽还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规范接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研究确定合理的省以下各级财政投入责任分担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同时,安徽还将探索区直接管理与服务社区体制;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形成居民生活全方位服务、生命周期终身服务和社会治理全程服务一体化。

  区划:优化中心城市布局推进县改市

  根据这份试点工作方案,未来安徽将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适时适度调整行政区划,优化区域中心城市布局,推进县改市、改区,扩大市区和县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管辖范围。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省政府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省直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对口部门支持政策,并予以细化。按照典型性和可行性原则,选择若干市县开展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

(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吴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