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设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年内覆盖90%以上县市、区[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合肥5月16日消息(记者张秋实通讯员彭继友)为进一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今年安徽省政府将9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列入司法行政工作核心考核指标。据统计,截至目前,安徽已建立各类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93个,拥有医疗纠纷领域人民调解员1200多名,2013年以来调解医患纠纷3600余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医疗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为确保这一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安徽司法厅专门下发文件,对全省县(市、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尚未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县(市、区)司法局加强与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对已经建立的,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努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
同时,安徽省司法厅要求厅相关部门定期通报各地建设情况,积极深入各地开展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共性问题,督促各地不断建立健全县(市、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
据了解,近年来,安徽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将化解医患纠纷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2012年,安徽省综治办、卫生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全省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的意见》,在全省推广蚌埠市构建第三方调解机制破解医患纠纷难题的做法,要求16个省辖市、10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防范沟通化解机制、医患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稿件来源:2014年5月16日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