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29.11.2016  15:35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11月28日,记者获悉,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当前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要重点督办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坚持重点督办,层层传导压力。各市、县要在总结完善第一轮督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延伸第二轮重点督办工作,确保市、县均有重点督办县、乡,逐级传导压力。


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必要时由上级直接查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同时加强对下级办理问题线索的审核把关和督促指导,从严把握执纪尺度,严格诫勉谈话使用标准,防止擅自降格处理、随意处置。省纪委近期将下发第二轮督办任务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重点督办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用“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


坚持重拳惩治,倒逼责任落实。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做到精准扶贫与党风廉洁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两落实两促进”。


用“精准监督”保障“精准扶贫”,对贫困户基础信息不清、认定不及时、帮扶措施不具体等“慢作为”问题,要及时批评指正、约谈提醒,给予“黄牌警告”;


对不落实或变相不落实扶贫政策措施、进村入户走马观花、尸位素餐漠视贫困群众诉求等“不作为”问题,要严肃问责,通报批评,给予“红牌警告”;


对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乱作为”问题,要严厉查处,运用组织处理措施,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要通过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强化党员干部“真扶贫、真脱贫、脱真贫”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在脱贫攻坚上当好先锋。


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解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延伸到和贫困群众有关联的地方、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回应群众关切,加强问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施行“一案双查”,确保工作落实。


多个地方对扶贫领域“蚁贪”亮剑


昨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了蚌埠、宣城等地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成果。


今年以来,怀远县切实做好涉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受理、排查、督办工作。截至目前,收集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


今年1-10月份,蚌埠市淮上区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近日,泾县出台《泾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和纪律保障。自2015年以来,泾县纪委强化监督执纪,将触角延伸到扶贫领域,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0件,党纪政纪处分19人,涉案金额达202.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