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促进内贸流通发展:货畅其流 深挖消费潜力
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今年一季度,纳入我省统计监测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27.2亿元,同比增长1.25倍,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7个百分点。在新常态下,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成为“促流通、扩消费”的“破题”之举。
《意见》提出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领域,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业、旅游文化产业、家电、汽车、钢铁、煤炭、有色金属等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推动居民生活服务、休闲娱乐、金融等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商品交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
物流配送是现代流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加强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物流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社会化、组织化建设,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打造全省统一的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其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用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费用支出可50%加计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150%摊销税前扣除。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 《意见》明确,我省将以电子商务、信息化及物流配送为依托,推进发展直营连锁,规范发展特许连锁,引导发展自愿连锁,推进商贸服务业与零售业融合发展。 “我们将支持大中型流通企业加强县乡村三级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培育一批集零售、餐饮、文化、生活、配送等于一体的多功能乡镇商贸中心。 ”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副处长宫寒表示,同时,还将鼓励农家店不断拓展经营范围,提高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形成沟通城乡、便民利民的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
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意见》,我省将加快商品市场转型升级,推动专业化提升和精细化改进,支持全国农产品跨区域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培育一批全国和区域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不同层级、布局合理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同时,在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
《意见》提出,增加居民生活服务设施投入,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鼓励建设集社区菜市场(店)、农副产品平价店、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报刊亭、再生资源回收点及理发、维修、健康、养老、家政、洗染、沐浴、照相等大众化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为促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意见》还要求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小微企业快速发展。
我省还将大力推动绿色循环流通发展,推广绿色低碳采购,鼓励企业采购绿色、低碳产品,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培育一批集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市场、商场和饭店。同时,加强用水、用电等耗水耗能管理,推广节能环保设备应用,实现达标排放和低碳排放。
深化流通领域改革创新
近三年来,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保持全国领先、中部第一,主要得益于大型流通企业的带动。《意见》提出,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上市、股权置换、整体转让等有效形式,推动流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零售商、批发商、物流服务商。
“扩大消费,不仅需要大企业的带动,也离不开千千万万中小流通企业的支撑。”宫寒表示,商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创新服务机制,加快推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小微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落实税费减免以及社保、金融等扶持政策,不断增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活力。
今年一季度,我省进口额40.4亿美元,同比下降13.1%,进一步扩大进口,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不仅能优化外贸结构、稳定外贸增长,还有利于刺激国内消费需求。 《意见》明确,我省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申报国家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鼓励外贸企业在境内建设进口商品销售网点,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支持流通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营销、物流及售后服务网络。
此外,《意见》还就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出几项具体政策,即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步伐,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生活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刷卡手续费行业分类,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刷卡手续费支出。